城市规划与设计在职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况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工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其中包含专业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设计艺术学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工程硕士掌握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区域与城镇体系规划、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专业知识以及城市经济、历史、文化、城市管理与法规等相关领域知识。使其具备号召城市规划及相关课题研究、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城市规划工作的能力。
三、考试科目
1、考试形式:入学资格考试形式为在职工程硕士全国联考(简称“GCT”),试卷由数学、英语、语文、逻辑四部分组成,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部分45分钟。全国联考时间为每年10月中旬,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2、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每年11月底,同时进行综合面试。
四、学习年限及学分
1.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为2-5年。
2.总学分要求≥33学分。其中修课学分≥30学分;研究环节≥3学分。
五、参加入学考试及考试时间:
1、入学考试科目:全国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 “GCT”)。每年七月网上报名,每年十月份考试。
2、专业课考试:由两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组成,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1月,同时进行综合面试。
六、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论文评阅与预审
在学校规定的论文答辨时间前一个月,学生应将论文正稿交齐,由学校按论文方向指定相关的专家进行预审,预审专家签字后方可取得答辩资格。
3.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七、主干课程
a、课程类别:自然辨证法 第一外国语 学科专业课程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 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城市设计思维 城市文化与历史 西方现代景观规划理论与方法
b、专业任选课程:城市空间理论与空间分析 旅游区规划理论与方法 城市规划与智能化 城市设计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形象工程设计与思考
c、限选课(必修):环境心理学 研究环节 专业文献阅读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八、学习费用
1、学习费用(含论文指导):3.2万元(分两年交清)。
2、报名费300元,课程教材费、考试费及考前辅导费另缴。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A204
深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院
学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