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需要有学位。
2、从事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景观规划设计、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风景园林、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在职人员和大专院校的教师。
3、获得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或者相关设计学专业学历(一般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获得学位,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
二、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代码
传统园林历史及其设计理论、风景区与旅游区规划、景观设计理论与方法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6010
三、参加入学考试及考试时间:
1、入学考试科目:全国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 “GCT”)。每年七月网上报名,每年十月份考试。
2、专业课考试:由两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组成,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1月,同时进行综合面试。
四、培养方式
采取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时间2-4年。
主干课程
a、专业课程:自然辨证法 第一外国语 学科专业课程 园林艺术与园林审美 风景旅游区规划原理 城市公共景观设计 景观建筑设计 现代景观规划理论与方法
b、专业任选课程:环境心理学 设计方法论 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 聚落研究 建筑美学
c、限选课(必修):中外园林史研究环节 专业文献阅读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五、学习费用
1、学习费用(含论文指导):3.2万元(分两年交清)。
2、报名费300元,课程教材费、考试费及考前辅导费另缴。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A204
深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