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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评论:救市政策推高房地价应该取消
发布时间:2009/12/31 17:05:04 来源:深圳教育在线 编辑:深圳教育在线
  朱中一 保护自住需求不能调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从政策的总体格局考虑,我觉得房地产政策仍应保持平稳,至少对于首次置业及改善性购房等自住需求的支持不应该改变。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上月温家宝总理一次公开讲话就表示,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不过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加上世界经济前景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外需下滑的压力仍然很大,而扩大内需在短期内受到多方面制约,一些行业、企业经营仍然困难,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一些刺激政策的效应会递减,一些着眼长远的政策收到成效则需要时间,因此不能在不适当的条件下改变政策方向。
  从房地产市场层面来看,上半年来的楼市回暖态势来之不易,但回暖基础也还不稳。如果一系列优惠政策就此取消,恐怕更会打击市场信心。
  回建强 政策下一步应有所调整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不可否认,2008年底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在特定时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然而,短期政策对政策制定者来说可以做到收缩自如,并且政策起效快,但缺点也很明显,不能给市场以稳定的预期,如果把握不当还会引起政策间的矛盾与对冲。政策本来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救市政策对应的是处于危机状态的国内外市场环境,而现在经济已经逐步复苏,甚至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无论是销量还是价格都达到了一个“繁荣”的程度,下一步政策进行一些调整是理所当然的。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一个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政府本身也会为短期政策的制定所累,开发商、消费者等市场参与者也会为交易成本存在不确定性而决策困难。
  陈炜 各城市可能动作不同
  世邦魏理仕上海住宅事业部执行董事
  大部分城市是在去年10月底中央有关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房地产发展的相关政策后陆续发布当地的救市措施的,其中如契税下调、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免征、利率及首付比例的优惠等,是否继续执行都是要看中央层面的决策变化,也就是说执行期限并非地方决定。
  当然,地方政府也有可以决定的一些内容,如上海去年推出的14条救市措施中,有关二手房营业税、购买住房登记费、转让手续费等的优惠,都标明了到今年12月31日止,那么届时是保留还是改变,将是地方政府对楼市态度的重要信号。而我想对政策如何取舍主要还看政府的“愿望”,如2009年是中国的一个“大年”,经济危机带来很多挑战,需要救市政策来保障发展,而2010年是对召开世博会的上海来说也是一个“大年”,维持市场平稳应是主要目标,那么在房地产方面肯定也会有所考量。当然,也有声音表示,目前房价确实涨得太快太高了,地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部分改变和调控是必需的。
  徐保满 可以考虑新的政策了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房地产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采集者退散
  对于去年推出的房地产救市政策,无论是到期取消还是继续保留或是部分改变,我都不持完全肯定的态度,因为正如全国统一的政策往往是“一刀切”,对不同地区价格传导速度不同的房地产市场还是应该被差别对待。救市政策本身在不同地方所显示出的效果就不同,有的高效有的低效,地方也应该做好研究,并对救市政策到期如何处理作出“安民告示”,以稳定市场预期。
  此外,在我看来,一些新的政策或是对原有政策的细化和完善也是值得思考的。去年推出的房地产救市政策主要聚焦在住宅市场以及普通购房者,但今年以来的楼市回暖又使得控制房价及提高购买力成为议论焦点,我也觉得国家在这方面可以进一步制定一些统一的大方针。比如控制开发成本,公共设施等应属财政支出的费用不应摊给开发商,土地出让及拿地也应改进以促进地价理性,还有让地方完善对中低收入和夹心层的住房保障等。
  购房者 救市政策应该取消
  在中国证券网地产频道与搜房网做的联合调查中,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去年的房地产救市政策推高了房价、地价,应该按原定时间取消。在调查中,32%的受访者认为房地产救市政策为中国经济复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68%认为推高了房价、地价。28%受访者认为政府的救市政策应该持续,而64%认为应该取消。与此同时,60%的受访者认为现在楼市已有过热迹象,政府应该进一步出手调控楼市,40%认为目前经济回暖前景并不稳定,还需要房地产拉动,因此政府不应该再出调控政策。对于政策变化是否会影响购房计划,44%表示不会在优惠政策到期前买房,因为没有优惠了,房价可能会跌,43%表示现在房价太高,买不起,仅有13%的受访者表示优惠政策对其购房计划没有影响,遇到合适的就会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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