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决定二0一0年在中山大学举办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专业:应用心理学 研究方向:工业组织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教育与学校心理学。
二、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者。
三、招生人数:50名。
四、学习年限:二年
五、证书: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统一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申请硕士学位:凡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满三年,符合国家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对于2008年7月之前获得学士学位,但未满三年的申请者,将在2011年6月发给资格认定通知书。
七、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11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八、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100元,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及相关表格。
九、录取方式: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十、开学时间:2010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教学方式:在职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节假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已被录取的学员)。
十二、课程设置:
1、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新进展、每周论坛(学术讲座)、心理学研究方法I、心理学研究方法II.
2、选修课: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生物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学艺术化;(临床心理学方向)变态及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临床心理学个案督导;(学校心理学方向)教育/学校心理学、学校心理学个案督导;(工业组织心理学方向)工业组织心理学、、工业组织心理学个案督导;特殊儿童教育(专题)、职业生涯规划与生涯心理咨询(专题)、学校与团体心理咨询(专题)、绘画治疗(专题)、压力管理与身心健康(专题)、经济决策的心理误区(专题)、爱情心理学(专题)和群体行为心理学(专题)等。
十三、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 学费每人每年 11000元。费用按学年缴交,于每学年开学前付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 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 缴费办法:现金、支票均可。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研究院A211;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0年 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