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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导游因"表现不好"拿不到钱
发布时间:2011/7/2 10:24:56 来源: 编辑:

  据《新闻晚报》报道,兼职导游小高没有想到,为讨要自己应得的兼职导游费,竟然要忍受项目经理长时间谩骂,而这笔费用,原本是双方早已口头协商好的。像小高这样的兼职导游在上海还有很多,由于与旅行社保持着松散的劳动关系,他们的权利常常得不到保护。

  【事件】

  因是朋友介绍就没签合同

  虽然年纪不大,可小高是个有着六年从业资历的老导游了。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她是与旅行社签约,做全职导游。自从当了妈妈,需照顾宝宝的时间多了,她便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家里,偶尔做兼职导游,补贴奶粉钱。

  因为小高的服务态度不错,性格也比较开朗,在圈内结交了许多朋友,经常会有一些朋友找她帮忙带团出游。上周,一个朋友找到小高,称周末有一个60人以上的大团,要到华西村一带休闲三日游,希望小高能够帮忙带团。

  小高查了时间正好有空,便答应了。通过朋友介绍,小高与旅行社该项目的负责人卢先生碰了面。卢先生表示,将按照300元一天的标准,向小高支付带团工资,此外,根据客人的消费情况,再另行计算奖金。双方谈得很顺利,加上是朋友介绍的,所以两人并没有签书面合同。

  负责人故意挑刺拒付带团费

  周日,小高带着这个65人的老年团出行了。卢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也参与了这个三日游的行程。小高没有想到,这次简单的三日游,最后会演变得让人如此不开心。

  “第一天的行程很顺利,可从第二天起,卢先生就开始挑刺。”小高说。第二天中午在华西村就餐的时候,卢先生以小高吃饭速度太慢为由,当着30余名游客的面,将小高数落了一番。此后,又寻找各种借口,有意无意在游客面前指责小高。当小高据理力争时,卢先生说:“你走吧,这个团不用带了。”

  有着丰富带团经验的小高很快意识到,卢先生可能打算赖掉她的带团费。意识到这点,她突然发现,最初谈合作的时候,因为过于信任对方,自己手里竟然没有一分可以保障自己权益的东西,她不得不自己留个心眼。

  第三天的行程即将结束的时候,小高自己制作了一份游客意见反馈单,请团里的所有游客都对自己的服务做出了评价,还有几名游客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因为小高的服务确实不错,虽然遭到了卢先生的干扰,可游客们都给出了较高的评价。

  送走游客后,小高找到卢先生,希望结清自己带团的费用。果然,卢先生爽快地将司机、酒店、餐厅等相关人等的费用都结清后,仍然不提她的费用。面对小高的疑问,卢先生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游客指出你的表现不好,我要重新评定你的费用问题。”

  小高有些怒了,她知道,行内确实有些旅行社,会以游客有投诉为由,扣留导游的费用。她又有些庆幸,自己考虑得比较周全,留下了所有游客的意见表。当她把自制的游客意见反馈单呈现在卢先生眼前时,卢先生一时语塞。但很快,卢先生又以当初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小高出示佣金证据。

  虽拿到钱却遭受谩骂和侮辱

  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小高数次遭到卢先生的谩骂,“还有个帮腔的女子,用饮料瓶子扔我。”小高泣不成声。从业多年,她听说过兼职导游遭遇不平等待遇,没想到自己也有遇到的一天。她真想转身就走,又担心自己这样一走,反而成了默认服务不到位的表现。

  因为手中握有证据,又找了酒店的人来作证,经过几次三番的交涉,小高最终总算要到了自己的费用。“他把钱扔在地上,就只差没说‘嗟,来食’。”小高至今心情仍旧难以平复,“兼职导游很难做,有时候想维权,都不知道路在哪里。”

  【现状】

  兼职导游处境尴尬

  小高遇到的事情并非特例。事实上,由于旅游业具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再加上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并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长期雇佣一批固定的导游职员。聘用兼职导游也就成为旅行社更为青睐的用工形式。

  但是,由于兼职导游和旅行社之间保持的劳动关系松散,旅行社往往也不支付他们固定工资或交纳“三金”,兼职导游处境尴尬。

  从事旅游行业逾二十年的某旅行社经理林女士算了一笔账:现行导游的薪酬计算方式通常为“底薪+差费”。旅行社的全职导游,底薪大约为1000元。“在淡季的时候,一家小型旅行社或许只需要三四名导游,可到了旺季,也许20个导游也不够。”林女士说,如果每个导游都签订劳动合同,多出的16名导游一年的底薪就是19万余元,还不包括需要为他们缴纳的“三金”,显然,这笔成本是旅行社不愿意承担的。聘用兼职导游,这笔费用就可以完全省去。

  因此,虽然2008年年初生效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旅行社必须更严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导游薪资并交纳‘三金’,目的是促使挂靠、兼职导游转为以事实用工为主。但实际上,相当数量的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减轻企业负担,不与兼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旅行社与兼职导游不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因而也不需要按照合同支付导游薪资并交纳“三金”,不少兼职导游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经常成为旅行社之间大打价格战的直接受害者,一旦接下“零负团费”的团队,还会使游客接受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与此同时,兼职导游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什么困难,也很难向旅行社追讨维权。

  【建议】

  不签劳动合同难维权

  上海旅游局管理处处长杨凡表示,导游带团出去都应该签订协议,在工作前要规范用工形式。只想着赚钱,不签劳动合同很难维权。目前上海的导游人数很难确定,因为很多人是拿了导游证不带团,只是为了免费游览,导致行业内有些混乱。正规导游应该有关系挂靠在旅行社和导服中心,通过两个地方派活。工作前要签订合同,一旦出了问题,可向以上两个挂靠单位进行维权。若导游越过这两个挂靠单位直接接活,是不被允许的。除此之外,导游可向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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