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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考录公务员准警察体检结束 对结果有疑可申请复检
发布时间:2011/7/12 14:20:21 来源: 编辑:

  2011年合肥市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体检工作已于日前结束。7月11日,市公务员局公布了公务员警察职位体检结果。考生可登陆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于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录公务员体检(资料图)

  今年,合肥市计划招录公务员322名,网上注册报名总人数为15787人,有12900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终缴费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为10799人,平均录取比例接近34∶1。

  这一万余人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层层关卡,有315名佼佼者在参考人员中脱颖而出,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其中,报考警察职位的有180人进入体检阶段。

  7月9日,合肥市考录办组织实施了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检工作,并与11日公布了体检结果。其中,159人合格,部分人员放弃或建议复查、补检。

  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据了解,体检和考察人选是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的。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考察工作小组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市公务员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预计基本完成审批录用工作可能要到10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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