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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5/26 10:00:32 来源: 编辑: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经江苏省人事厅推荐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需填写《公共管理硕士报名附表》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MPA 教育中心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MPA 教育中心,025-83597428,83686160,83686151。

  六、培养费标准

  暂定3.9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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