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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江西省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3/1 10:18: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城市学习网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直2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2-13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才市场(双桥头北面前100米)。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一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笔试报名费:100元/人(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3号)。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全天。
  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00~4:00,考试科目: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5、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的对象。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2、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试结果及其它有关事项在宜春人才人事网上公示(网址:www.ycrcrs.com)。
  招聘咨询电话:
  0795—3271152  宜春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95—3220792    宜春市人保局监察室

 

     附件:2011年上半年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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