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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9/5 11:20:54 来源:网上收集 编辑:城市学习网
一、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135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2年以上县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含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有基层工作锻炼经历);
  4.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6日-10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简章”、“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0年9月6日-13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不参加统一笔试职位的考生,笔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
  不参加统一笔试的职位(省委机要局、省政协办公厅和供销社职位),考生直接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有关事项由遴选单位安排。
  (二)资格初审
  由各遴选单位登陆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4:1后,方可开考。对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单位修改完善报名条件,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再次组织报名。再次组织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根据遴选单位意见,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或遴选单位自行组织。统一组织的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拟定10月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由遴选单位组织的笔试,其具体测试内容以及测试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开始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遴选单位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相应的特殊标准执行。其他职位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遴选单位可以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试用
  由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八)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
  五、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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