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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考院公布13市电话接受自考违规招生举报
发布时间:2010/8/6 9:45:09 来源: 编辑:

  8月4日,山东省招考院发布公告,针对近期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领域虚假广告宣传和乱招生、乱办学、乱许愿等现象,公布各地举报电话。

  山东省招考院发布公告称,凡未按照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获得助学资质的,或未按规定在省市考办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办学主体,均系违法违规招生办学,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将予清理、整顿和取缔。对已获得助学资质并完善过登记备案手续的合法办学主体,准予招生。

  据悉,目前山东省枣庄、莱芜、临沂、菏泽暂未开展社会助学活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了其他13市的举报电话(见附表)。

  山东省招考院提醒广大考生,该省合法办学主体名单,请广大考生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到所在市、县(市区)自考主管部门查询。

  附:山东13市自考违规举报电话

序号
市地
市地代码
举报电话
备注
1
济南
01
0531-86111581
 
2
青岛
02
0532-85786239
 
3
淄博
03
0533-2793613
 
4
东营
05
0546-8330731
 
5
烟台
06
0535-2101800
 
6
潍坊
07
0536-8231670
 
7
济宁
08
0537-2371180
 
8
泰安
09
0538-8256982
 
9
威海
10
0631-5810202
 
10
日照
11
0633-8772507
 
11
滨州
23
0543-3188723
 
12
德州
24
0534-2388603
 
13
聊城
25
0635-824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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