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笔试将于7月31日—8月1日在沈阳举行。
7月31日进行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上午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为《申论》;8月1日进行教育入学科目考试,上午为《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下午为《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这次考试在沈阳市和平区、大东区18所中学设置考点,安排考场306个。全省共有9113名考生报考,参加679个招考(招生)名额的竞争,报考人数与录取计划平均比例为13:1。
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是辽宁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择优录取到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到所在基层政法机关工作。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论坛) 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二年(含半年实习期)。
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8月下旬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记者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