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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考前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11/2 17:45:31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学习网
  2009年全国经济师考试将于11月8日举行。考试吧网校全体老师及员工预祝广大考生答题愉快,顺利通过考试。特此网校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以下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8日。
  日程安排: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考试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经济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商业、财政税收、旅游、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十二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
  四、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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