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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大全日制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2009/10/27 11:33:33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学习网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简介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从2010年起新实行的面向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与作为学术型研究生的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是应用型研究生学位,更加注重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更加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江西财经大学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是当时全国39所具有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在全国财经高等院校中是首个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的单位,是江西省首个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的单位,是江西省师资和科研实力领先的法学院。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0年拟招生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53名、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53名,两个专业名额互通。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
  1、41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
  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硕士(含金融法、财税法等)
  02 民商法硕士(含公司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
  03 刑事法硕士
  04 行政法硕士
  05 诉讼法硕士
  06 国际法硕士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2、410200法律硕士(法学)
  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硕士(含金融法、财税法等)
  02 民商法硕士(含公司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
  03 刑事法硕士
  04 行政法硕士
  05 诉讼法硕士
  06 国际法硕士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四、学制和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为三年,学费为每年10000元,全程30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为两年,学费为每年12000元,全程24000元。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和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共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NextPage]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参加法律硕士联考(含法学和非法学)的江西省考生必须到江西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刑法和民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专业课复试参考书目:《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法学本科主干课程: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加试方式为笔试。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版;《民事诉讼法》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版。
  八、奖学金政策
  1、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动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对于2010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下多项奖学金政策。
  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研究生入学考试优胜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并被正常录取的,给予每名学生奖学金5000元。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在获奖者入学注册后颁发。
  3、对于入学后在校期间有优良表现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以下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学金奖励:(1)“司法考试标兵”(奖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通过者);(2)“学习标兵”(奖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者);(3)“科研标兵”(奖励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4)“文体活动标兵”(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成绩优秀者);(5)“优秀研究生”;(6) “优秀学生干部”;(7)“优秀毕业生”;(8)其他奖项。同时,我校将与其他很多学校一样,不再发放生活补贴。
  4、以上奖学金政策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九、招生信息咨询
  1、我校法学院的更多信息,请关注法学院网站http://law.jxufe.edu.cn ,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咨询电话:0791-3842266 。
  2、关于我校2010年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动态,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rs.jxufe.edu.cn ,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3816805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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