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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海宁市村社会工作者招聘时间
发布时间:2015/9/4 18:51:5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据“2015浙江海宁市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工作者公示”可知,2015浙江海宁市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工作者的报名时间为8月31日。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心2号楼底楼);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00-15:00)。
  招聘录用办法
  1.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 开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村(社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由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2.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2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由各镇(街道)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考察: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服从组织安排,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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