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
上午09:00—11:00 |
导游服务技能 |
下午14:00—16:00 |
导游法规知识 | |
11月22日 |
上午09:00—11:00 |
导游基础知识 |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需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外语考试资料可选用旅游教育出版社编著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不得少于25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导游现场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规范,2015年对各市中文及外文类现场考试景点的讲解内容和讲解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具体要求请参阅《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应严格按照手册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相关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手册范围。
为做好导游考试信息公开工作,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用于导游现场考试对考生公开的《市情概况》修订后上报省局人教处。
2.现场考试由省旅游局委托各市旅游局(委)组织实施,各市在考试前须向省局人教处上报现场考试方案,经审批核准后实施。
3.各市现场考试的评委以当地评委为主,同时省局随机从全省评委库中抽调评委参与各地考评。抽调评委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省局承担,评委考评费用由各市承担。
4.省局在各市现场考试期间,将派人巡考,以保证全省考评的公正和公平。
5.为规范外语现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对于英语报考人数未超过10名,或英语以外其它的外语语种报考人数不足5名的地区,不单独开设外语现场考点,由省局统一安排。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英语考生将安排到就近考点代考,除英语外的其它外语语种考生由省局统一组织现场考试。
6.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讲解形式。南京地区现场考试景点讲解环节需配合视频画面,考试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阅《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的相关说明。
7.各市应于现场考试结束后10日内将考生成绩上报省局,不得违规泄漏。省局在所有考试成绩评出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可于2015年11月10日起,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合格标准
今年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凡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并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总裁吧考试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亦不予补考。
(五)加分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我省国际旅游市场,2015年全省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1. 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2.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3.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六)成绩公布及发证
2016年2月上中旬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6年3月中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由各市旅游局(委)旅游行业部门按规定申办导游IC卡。
五、考试用书
1.考试用书: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4年5月第15次印刷以及2015年6月第18次印刷,24元/本;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年6月第19次印刷,22元/本;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年6月第4次印刷,22元/本;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1次印刷,24元/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年6月印刷版本,35元/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下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3年及以后印刷版本,35元/本。
以上所列考试用书,《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册)今年均作了修订,请考生购买2015年6月印刷版次的教材;《导游基础知识》、《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下册)今年未有调整,考生可购买2013年及以后印刷版次的教材。
2.参考资料:
《2015年导游资格#纲》,6元/本;
《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8元/本。
以上书籍由考生自愿购买,也可到当地旅游局购买。南京市考生可到华特旅游书店(中山北路255号)购书,或于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期间至报名点购书。
六、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元/人),各市旅游局(委)按照105元/人上交省局费用。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
培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文件苏价规[2013]2号《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七、相关要求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市旅游局(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各市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杜绝质量差、水平低的培训机构参与考前培训。要加强对培训质量和培训收费的监督管理。要抓好培训师资建设,注重培训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3.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网报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导游,以改善我省导游队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
联系人: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李兆洁 汪君
联系电话:025—83472738、83429042
传真:025—83433960、8342904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南京饭店集庆楼
邮编:210003
附件: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旅游局
2015年6月29日
【都市文化】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