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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造价员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5 4:30:02 来源:www.ceoba.com 编辑:ida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提升造价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31日(见附件1)。
  (二)科目及专业设置
  考试科目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科目,满分100分(各占50分)。成绩合格者,可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其中,2016年毕业生无造价员专用章,待取得毕业证书、确定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到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核发造价员专用章。两年内未申请核发造价员专用章者,资格证书自行作废。
  (三)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造价员:
  1.取得相应专业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
  3.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
  4.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四)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30日;现场审核时间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下的“造价员登录”。已取得一级、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需要增项和已取得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需保留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在用户登录页面上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之后,点击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新申请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用户注册后,再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上述报名人员,登录后须按照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公章。
  3.网上报名完成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已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参考用书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5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
  2.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150-20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
  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5年版,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
  二、注意事项
  为了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步伐,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一体化发展,提高造价员考试信息化水平,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做了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级别设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5〕13号),结合我省实际,取消原一级、二级、三级的设置。已取得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且需保留造价员资格的,须再次报考合格后换发新资格证书,否则,原证书自行废止。已取得一级和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需考试(需要增项的除外),直接换发新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放宽报考条件
  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允许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人员报考;允许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设定为一年。
  (二)减少专业设置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将原来的五个考试专业合并为三个,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专业含装饰装修,安装工程专业含安装管道和安装电气,市政工程专业含市政管道和市政道桥。
  (三)改变试题形式
  为满足标准化考试要求,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试题由主观题改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和多选,需根据题目要求使用机读卡答卷。
  三、工作安排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造价员资格考试各项工作。一是要将今年考试变化情况广泛宣传,让报考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二是要严肃报名审核,避免弄虚作假;严格考场安排,避免相互抄袭。三是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当地考务工作的严肃性。省站将适时组织抽查巡视。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在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将下列资料于10月12日前报省站。
  1.造价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2. 2015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考卷统计表
【都市文化】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提升造价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31日(见附件1)。
  (二)科目及专业设置
  考试科目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科目,满分100分(各占50分)。成绩合格者,可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其中,2016年毕业生无造价员专用章,待取得毕业证书、确定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到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核发造价员专用章。两年内未申请核发造价员专用章者,资格证书自行作废。
  (三)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造价员:
  1.取得相应专业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
  3.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
  4.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四)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30日;现场审核时间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下的“造价员登录”。已取得一级、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需要增项和已取得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需保留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在用户登录页面上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之后,点击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新申请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用户注册后,再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上述报名人员,登录后须按照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公章。
  3.网上报名完成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已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参考用书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5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
  2.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150-20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
  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5年版,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
  二、注意事项
  为了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步伐,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一体化发展,提高造价员考试信息化水平,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做了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级别设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5〕13号),结合我省实际,取消原一级、二级、三级的设置。已取得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且需保留造价员资格的,须再次报考合格后换发新资格证书,否则,原证书自行废止。已取得一级和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需考试(需要增项的除外),直接换发新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放宽报考条件
  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允许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人员报考;允许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设定为一年。
  (二)减少专业设置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将原来的五个考试专业合并为三个,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专业含装饰装修,安装工程专业含安装管道和安装电气,市政工程专业含市政管道和市政道桥。
  (三)改变试题形式
  为满足标准化考试要求,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试题由主观题改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和多选,需根据题目要求使用机读卡答卷。
  三、工作安排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造价员资格考试各项工作。一是要将今年考试变化情况广泛宣传,让报考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二是要严肃报名审核,避免弄虚作假;严格考场安排,避免相互抄袭。三是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当地考务工作的严肃性。省站将适时组织抽查巡视。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华北石油造价管理机构在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将下列资料于10月12日前报省站。
  1.造价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2. 2015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考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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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8月7日

附件1

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考试方式

10月31日

8:00-9:00

工程造价基

础知识

闭卷考试

9:30-12:00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开卷考试

  注:1.两个科目的考试均为机读卡答卷,需用2B铅笔涂写。
  2.“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只允许携带笔、橡皮和计算器应考。
  3.“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允许携带与所考专业相关的消耗量定额等资料。
【都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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