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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点:营业
发布时间:2013/8/14 20:55:4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营业外收入(4项)

  固定资产盘盈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罚款净收入

  2.营业外支出(6项)

  固定资产盘亏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计提的各项准备

  罚款支出

  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施工企业利润分配

  (一) 计算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继续下面的分配步骤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任意公积金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即亏损,不分配利润

  (二)计提盈余公积金

  按本年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企业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盈余公积用途

  弥补公司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转增公司资本

  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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