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公示、审核后于2013年8月23日前统一上报我局,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经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每人交纳评审费280元,推荐费150元。
联系地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政府行政中心1729室)
联系人:陈建清
联系电话:2091222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请到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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