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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15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3/5/22 9:03:0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4日、1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4日一天,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15日

  9月14日上午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9月14日下午 2:00—5:00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5日上午8:30 开始,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2013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考区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及支付方式:

  1.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5月20日16:00

  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www.xue.net://www.xue.net.ntpta.gov.cn。

  三、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首次报考者及更改报考级别的人员,下同)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初审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6月底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流程

  步骤一,先到“行业主管局初审处(商务局)”提交材料初审;

  步骤二,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处”提交材料复审;

  步骤三,审核通过,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审核流程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的),同样需要经过现场资格审核并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流程同上),但只需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往年参考的同级别的准考证(或有效的成绩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成绩证明可登陆江苏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打印成绩单后,于网上报名期间携带成绩单和身份证原件至南通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1017室办理。

  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人事考试E074窗口(工农南路150号)。

 五、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首次报考人员(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报考外销员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无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角);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 老考生(不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往年度参考的同级别准考证(或有效的成绩证明原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59000251、59000252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资格初审期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网络信息部(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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