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经济师 >> 正文
2015经济师考试基础讲义:房地产状况调整
发布时间:2013/1/12 22:21:0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将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调整内容(三内容)

区位状况调整

权益状况调整

土地使用年限,城市规划限制条件(如容积率)等

实物状况调整

2、思路

直接对比法(两者直接比较)

将可比实例房地产的状况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直接进行比较

间接对比法(引入一个第三者-标准房地产)

设定一种标准房地产,将可比实例房地产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分别与标准房地产相比,再进行间接比较

如果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比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好的,则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减价调整;反之,如果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比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差的,则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加价调整。

具体思路:(1)确定对被估价房地产这类房地产的价格有影响的各种房地产自身因素。(2)判定被估价房地产和可比实例房地产在这些因素方面的状况,将可比实例房地产与被估价房地产在这些因素方面的状况逐一进行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异程度。(3)将可比实例房地产与被估计房地产之间的差异程度转换为价格差异程度。即找出房地产状况差异程度所造成的价格差异程度。(4)根据价格差异程度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3、方法

百分率法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可比实例在被估价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差额法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房地产状况调整额=可比实例在被估价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