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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2015年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5/9 13:21:2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406教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按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由院系党委(党总支)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6)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由院系或所任学生干部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明确任职时间(精确到月),并注明为哪级学生干部;

  (7)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服务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门或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5)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其中,“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组织人事部门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教育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团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敬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0825-2256436、1519691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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