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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梁平县选派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3/19 7:16:5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
  时间:2012年3月20、21日(星期二、星期三)9:00至18:00
  地点: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梁平县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
  联系电话:53224012(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2、考生应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 (严格按照《选派简章》的填表说明填写,A4纸双面打印) 2份;
  (2)1寸、2寸免冠近期证件照各2张;
  (3)《梁平县2012年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大学生基本信息表》、《梁平县2012年选派大学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表》、2012年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大学生综合考察材料(见附件),须按要求交由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加盖鲜章。
  特别提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二)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农委、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时间:2012年3月20、21日(星期二、星期三)9:00至19:00
  地点: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体检
  (一)时间
  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岗位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的体检时间为3月22日上午6:30。
  (二)集中地点
  梁平县委办公大楼前集中,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规定标准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通讯工具统一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工作人员负责人保管,体检完毕后归还。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适度胀尿。
  3、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由个人交付体检费(体检费约300.00元)。
  特别提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友情提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保管好随身物品和报考证明资料。
  三、考察(时间:2012年3月17日至3月20、21日)
  考察的方式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简章的要求委托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党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并密封,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党组织于2012年3月20、21日前,由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的大学生考生将考察意见交至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注意事项:考生系应届毕业生的,请与所在学校党组织联系;考生系无固定工作单位且系往届毕业生的,请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组织联系;考生系 2009年以来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的大学生,请与所在服务单位或乡镇(街道)党组织联系。
  四、其他事项
  (一)从重庆市区来梁平县的考生,可到龙头寺汽车站乘坐高速大巴。
  (二)各考生请自行准备交通费、食宿费等,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相关表、函由考生自行下载,资格复审时一并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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