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付代理
一、国际保付代理的含义
国际保付代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保理,是指保理人通过受让取得出口人的出口债权而向出口人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结算、财务管理、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结算方式。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
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有出口人、出口保理人、进口人和进口保理人。
㈠ 出口人
㈡ 出口保理人
㈢ 进口人
㈣ 进口保理人
三、国际保理业务的作用
㈠ 出口保理人为出口人提供资金融通
㈡ 保理人代收债款,提供坏账担保
㈢ 保理人可以为出口人提供财务管理
四、保理业务的种类
国际保理业务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㈠ 公开保理与隐蔽保理
按照出口人货物销售款项是否直接付给保理人,可分为公开保理与隐蔽保理。所谓公开保理(disclosed factoring)是指出口人以书面形式通过进出口保理办理业务事项通知进口人,并要求进口人将货款直接付给进口保理人,由进口保理人转付给出口保理人。所谓隐蔽保理商(indisclosed factoring)是指通过进出口保理办理业务事项对进口人保密,货款由进口人直接付给出口人。在这种方式下,融资与有关费用的清算等项业务由进出口保理人对出口人直接联系。隐蔽保理在国际范围内使用较少。
㈡ 预支保理与到期保理
按照保理人是否向出口人提供融资,可分为预支保理与到期保理。所谓预支保理(financed factoring)是指出口人将有关货运单据卖给保理人后,保理人扣除融资利息和费用,立即以预付方式付给出口人80%的货款,其余20%货款待全部货款收妥后付清,也称融资保理,对出口人无追索权。所谓到期保理(maturity factoring)是指在远期付款的条件下,出口人将票据和货运单据卖给保理人后,待远期票据到期才向出口人付款,不向出口人提前融资。
㈢ 单方保理与双方保理
按照使用一地或两地保理人来分,可分为单方保理与双方保理。单方保理(single factoring)是指出口人在办理保理业务时,只使用出口或进口一方保理人。双方保理(double factoring)是指出口人办理保理业务时,选用进口保理人与出口保理人完成收款事项。现在国际上多数保理业务属于后者。
五、适合采用国际保理业务范围
以下几种情况适合选择国际保理作为结算方式。
1.在国际贸易交易洽商中,进口人拒绝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而且要求延期付款的情况下,出口人应选择国际保理业务,争取与客户达成交易,并可防范信用风险和汇率变化的风险。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于季节性较强的出口货物,每年出口时间相对集中,为了减少管理人员开支,可以委托保理人代出口人办理财务管理和催收账款业务。
3.对于来自北美、欧盟、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口人,结算方式又为承兑交单(D/A)或赊账(O/A)时,出口人有融资要求的,可以采用国际保理业务。
4.对于刚刚进入国际市场的出口货物,出口人对进口市场信息、法律法规和进口人客户资信不甚了解,为了防范信用风险可以采用国际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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