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房地产估价师 >> 正文
2015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讲义精选(10)
发布时间:2011/9/22 17:18:0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7-4 金融业务 熟悉

  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 熟悉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收付结算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不包括外币、定期。

  对于单位来说,分成:

  ⑴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主办账户,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只能办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⑵一般存款账户: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以外开立的账户,不受限制,开几个、开哪家银行都行。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⑶专用存款账户: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定用途资金。如,住房公积金。

  ⑷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与基本存款帐户功能类似,可以提取现金。

  二、商业银行资产业务——贷款、投资(购买有价证券) 熟悉

  1、贷款的种类:

  ⑴按是否承担本息收回责任:

  A.自营贷款:商业银行自主贷款,银行承担风险;

  B.委托贷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C.特定贷款:国务院批准,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⑵按使用期限:

  A.短期:1年(含1年);

  B.中期:1~5年(含5年);

  C.长期:5年以上。

  ⑶按有无担保品:

  A.信用贷款:无担保;

  B.担保贷款:保证、抵押、质押贷款;

  可以质押的动产和权利有:存款单、仓单、提单、债券、可转让的股份和商标权、专利权等。

  C.票据贴现:先扣利息;债务人是出票人或承兑人;期限较短。

  2、贷款的期限:自营贷款最长不超过10年(房子30年);

  票据贴现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展期:

  A.担保贷款:保证人、抵押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

  B.短期贷款的展期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展期累计最长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累计不超过3年。 [NextPage] 

  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熟悉

  1、结算类:本票、汇票、支票、委托收款、汇兑(信汇、电汇)、托收承付、信用卡;

  2、担保型:担保函、承诺、承兑、信用业务;

  3、融资型:租赁、信托;

  融资租赁:银行购买企业所需要的设备,租给企业,一定年限后,以一定价格卖给企业。

  A.特征:

  ⑴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⑵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⑶分期支付租金方式偿还本息;

  ⑷以合同为基础。

  B.形式:

  ⑴直接租赁;

  ⑵转租;

  ⑶回租:企业先出售,再向其租赁;满足企业急需资金的融资方式。

  ⑷杠杆租赁:自筹20%~40%的资金,再以设备作抵押,以转让收租权作额外保证,从金融机构获得60%~80%的贷款。买了设备,再出租,用租金偿还贷款。

  因为可以获得加速折旧和投资减税,租赁费用低于其他租赁形式;

  ⑸综合租赁:租赁与生产经营结合。

  4、管理型中间业务:代理理财、清债、代保管、代理现金管理业务等。

  5、衍生金融工具业务:金融期货、期权、互换业务等。

  6、其他中间业务:咨询、评估、财务顾问。

  四、金融信托投资业务——财产所有人通过签合同委托信托机构全权代为管理的信用行为 熟悉

  1、信托的职能:融通资金、财务管理、信用服务。

  2、信托的性质:

  ⑴所有权的转移性;

  ⑵财产核算的他主性:按委托人的意思办,收劳务费;

  ⑶收益分配的实绩性:盈利额不固定。

  3、我国信托业务的分类:

  ⑴信托业务:信托存款、贷款、投资、个人特约信托;

  ⑵委托业务:委托贷款、投资;

  ⑶代理业务:代理发行股票、债券;代理催收欠款等;

  ⑷兼营业务:融资租赁、证券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等;

  ⑸外汇业务:国际融资租赁、外汇担保等。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