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房地产估价师 >> 正文
2015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九章(3)
发布时间:2011/9/22 17:02:1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8. 管理规约

  性质

  由全体业主承诺共同订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

  调整业主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文件(注意不是调整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以前叫业主公约

  程序(两步)

  建设单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销售时向买受人明示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筹备组拟定管理规约草案,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生效

  9. 物业管理的委托方-业主,具体分三类主体

  房地产开发企业

  销售型房屋,在建成与销售之前,产权归开发企业,由开发商首次选骋物业服务企业

  自持或出租型的房屋,产权始终归开发商,可委托物业管理

  公房出售单位

  业主大会

  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时间或一定比例时,要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成立后由其选骋物业公司,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

  10. 物业管理业务的获得-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规模较大的物业,尤其是收益性物业

  邀请招标

  协议方式-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经物业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可协议

  11. 物业服务合同

  性质

  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受托人是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物业管理,委托人支付报酬

  类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开发企业或公房出售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该合同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内容

  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服务质量、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12. 物业服务收费原则

  合理、公开的原则

  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注意不是费用与经济水平相适应)

  长远应由物业委托者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按质论价、质价相符

  13. 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

  管理方式

  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

  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定期公布

  市场调节价

  在合同中约定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