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信用证
劣质信用证(bastard L/C),泛指信用证中带有对受益人不易掌握主动、不利条款的信用证。俗称“软条款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可归纳为以下四种:
1.变相可撤销信用证条款。
开证银行在某种条件不能满足时(如没有收到对方的汇款、信用证或担保函等),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其付款责任。
2.暂不生效条款。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银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知生效。
3.有条件付款条款。
信用证付款要经有关当局验货批准。如某国进口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为“本信用证在接到开证申请人通知,已从海关提货,并经有关卫生当局验货以前不能付款”(No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under this letter of credit until we receive our principals advice that goods has been released from customs and are approved by ×× health authorities)。该条款虽然要求提供的是开证申请人的“通知书”,而非单据,但由于该通知须申请人提供,主动权掌握在申请人手中,如申请人不按时通知开证行,或卫生当局不能按时验货或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要求,这些均将使受益人失去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
4.有客检条款。
受益人不能掌握主动,如有的信用证中要求受益人提供客户(买方)的检验证明,如客户因故没有检验而使受益人提供不了检验证,尽管责任不在受益人,但开证行仍然可以因此作为“单证不符”的理由来拒付,在这种条款下,受益人无法主动做到“单证相符”,也就丧失了主动收汇的权利。
快速跟单信用证
快速跟单信用证(puick documentary credit,简称QDC)是指受益人将全套正本单据直接寄给开证申请人,议付行凭副本单据议付、开证行仅凭议付行的单证相符的加押电进行付款的一种跟单信用证。快速跟单信用证是近期北欧一些银行创办的一种新的跟单信用证,这种跟单信用证改变了传统的跟单信用证项下,由银行控制单据的做法,缩短了单据处理和传递的时间,保证买方及时办理提货和卖方早日收妥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