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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辅导:第十二章(1)
发布时间:2011/8/17 21:13:2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
  一、税收的基本涵义与特征
  (一)税收的基本涵义(掌握)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税收内涵的理解:
  1.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2.税收的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4.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的过程。
  5.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例题1·单选题】(2007年)税收是国家凭借其( )取得的财政收入。
  A.经济权力     B.信用
  C.政治权力     D.经济实力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税收的征收主体是()。
  A.国家    B.财政部
  C.中央银行  D.税务局
  [答案]A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掌握)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税收的强制性
  指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2.税收的无偿性——无直接偿还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税收对具体纳税人而言具有无偿性,但是对于全体纳税人而言由具有返还性。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特征是指税收的确定性和征收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例题·多选题】(2004年、2006年、2007年)税收的基本特征有()。
  A.自觉性  B.强制性
  C.无偿性  D.有偿性
  E.固定性
  [答案]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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