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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员国际贸易实务辅导:货物运输方式-海洋运输
发布时间:2011/8/1 20:03:2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它是国际贸易中历史悠久而且是最重要的运输方式。目前,国际贸易货物总量约2/3是采用海洋运输方式。这是由于海洋运输具有许多优点:不受道路和轨道的限制;运输能力大;万吨乃至数十万吨的船舶可以在天然的航道上消费较少的燃料拖载货物航行;运费一般比较低廉。但是,海洋运输也有不足之处,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等的影响,如海上出现暴风、巨浪和冬季港口封冻,运输就受到阻碍,风险也较大,而且普通商船航行速度也比较慢。对于不能经受长途运输的货物和易受气候条件影响以及急需的货物,一般不宜采用海洋运输。
  海洋货物运输,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包租船运输。为了合理地组织货物运输和正确规定交付货物条件,应当对这两种方式的内容和特点有所了解。
  ㈠ 班轮运输
  班轮(regular shipping liner,简称liner)是指按照固定的航行时间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停挂固定的港口,收取固定的运费的运输船舶。班轮运输是国际航运中的一种主要货物运输方式。
  1.班轮运输的特点
  ⑴ 船方出租舱位一般是部分舱位,因此,凡是班轮停挂的港口,不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承运。
  ⑵ 船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即通常所说的“管装管卸”(gross terms)。
  ⑶ 班轮的运费是按照固定费率计收的,装卸费已包括在内,不另加收装卸费。
  ⑷ 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班轮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船方与货主的权利义务以班轮提单为依据。
  由此可见,利用班轮运载国际贸易货物是十分灵活和方便的,尤其是对成交数量少、分运批次多、交货港口分散的货物更为适合。
  2.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8种:
  ⑴ 按货物毛重计收,即重量吨(weight ton)。以l公吨、1长吨或l短吨,视船公司采用公制或英制或美制而定。在班轮运价表中的货物名称后面注有“W”字样。
  ⑵ 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即尺码吨(measurement ton)。l尺码吨一般以l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合1.1328立方米)作为计算单位。少数船公司还有以50立方英尺为1尺码吨。在运价表上用“M”标注。
  ⑶ 按货物的价格计收,即按货物在装运地FOB货价收费百分之几,一般不超过5%,俗称为从价运费。通常承运黄金、白银、宝石等贵重货物时才按从价计收运费。但是按从价计收运费的货物发生货损或丢失时,船方并不照价赔偿。只有当货主另外付货价的百分之几,通常为加付1%时,船方才承担超过提单限额的赔偿责任。按从价计收运费时,在运价表上标注“A.V”或“Ad.Val”(Ad Valorem,从价)。
  ⑷ 按货物毛重或体积计收,即在重量吨或尺码吨两种计算标准中,从高收费。运价表内以“W/M”标注。
  ⑸ 按货物毛重或体积或从价计收,即在重量吨或尺码吨或FOB价格三种计算标准中,按较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内,以“W/M or A.V.”标注。
  ⑹ 按货物毛重或体积计收,再加从价运费。即以重量吨或尺码吨两种计算标准中,按较高的一种计收,再加上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运费。在运费表中,以“W/M Plus A.V.”标注。
  ⑺ 按货物的个数计收。如卡车以辆、活牲畜按头数。
  ⑻ 由船方与货主临时议价。这种临时议定运费的办法主要是在承运粮谷、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时采用。在运价表中一般只列出“议价货”品名。议价货物的运费率一般较低。
  在实际业务中,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以按货物的毛重(“W”)和按货物的体积(“M”)或按重量、体积选择(“W/M”)的方式为多。贵重物品较多的是按货物的FOB总值(“A.V.”) [NextPage]   3.班轮运价
  货物使用班轮运输时,运输是按照班轮运价表(liner freight tariff)的规定来计算的。国际班轮运价表可分为四种:
  ⑴ 航运公会运价表
  ⑵ 班轮公司运价表
  ⑶ 双方运价表
  ⑷ 货方运价表
  班轮运价是班轮公司承运单位货物所计收的班轮运费。班轮运费的计算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班轮承运货物除了要按“基本运费率”(basic rate)收取基本运费之外,往往还要加收种种附加费用(surcharge or additional)。所谓基本运费,是指货物运往班轮航线上固定停挂的港口,按照运价表内对货物划分的等级所必须收取的运费;所谓附加运费,是指班轮公司所收取基本运费之外应收取的那部分运费。班轮公司凡是在运输过程中有额外的正常开支或蒙受一定经济损失时,都要向货方收取一定金额的附加运费。因此,附加运费名目繁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⑴ 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
  ⑵ 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
  ⑶ 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⑷ 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
  ⑸ 港口拥挤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⑹ 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
  ⑺ 燃料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简称BAF)
  ⑻ 选港附加费(optional fees)
  ⑼ 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 of destination charge)
  ⑽ 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
  除上述各项附加运费外,还有洗舱费(cleaning charges)、熏蒸费(fumigation charge)、货币贬值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简称CAF)、冰冻附加费(ice surcharge)等。
  4.班轮运费的计算
  在介绍班轮运费计算之前,要明确几个概念:基本港是班轮航线必须停靠的港口;基本运费率是班轮运输船只到达基本港按每个运费吨(freight ton)计收的运费全额。这里有两种情况:
  ⑴ 目的港是基本港,计算班轮运费的公式为:
  F=〔b×(1 + P1+P2+---)+ A1 + A2 + ---〕×(1 + C)× Q
  公式中F为班轮运费总金额,b为基本运费率。P为按百分数表示的附加运费,A为以绝对数表示的附加运费,C为货币贬值附加费,Q为总货运量(或总运费吨)。
  ⑵ 目的港是非基本港,计算班轮运费的公式为:
  F=〔b×(1 +P1+P2+ ---)+ A1 + A2 + --- + T〕×(1 + C)× Q
  公式中T为转船附加费。 [NextPage]   5.使用班轮运输应注意的问题
  ⑴ 由于班轮运费计收标准不一,如属按体积计算运费的货物,特别是一些轻泡货应改进包装,压缩体积,节省运费。
  ⑵ 在对外报价时,应慎重考虑运费因素,仔细核算运费,特别是对可能加收的各种附加运费必须计算在内。
  ⑶ 我国出口货物由我方订舱托运时,应争取在基本港口卸货,以节省直航和转船附加运费。
  ⑷ 要熟悉各种类运价表,选择填写收费较低的适当货物名称。要做到合理套级,尽量避免按“未列名货物”计算运费。
  ⑸ 在托运贵重货物时,应将货价通知外运公司,以便加付附加的1%的运费,一旦货物受损或丢失,船方可以承担超过提单限额的赔偿责任。
  ⑹ 托运样品,一般不要超过一定重量和体积,通常样品重量在25千克或0.02立方米以内是免费的,否则就会多付运费:
  ㈡ 包租船运输
  包租船(charter)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整船运输货物。包租船可分为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
  它是根据船舶完成一定航程(航次)来租赁的。一般可分为:按单航次、来回航次、连续单航次和连续来回航次等方式租赁船舶。程租船的特点是:船舶经费管理由船东负责;在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ty)中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货物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船东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对货物运输负责;运费一般按承运货物总量计算或包干运费或包价支付。船租双方在租船合同中要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船东和租船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
  船期可长可短,从数日到几年。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租船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租船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船方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保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适航状态(seaworthy)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用。所谓适航状态一般是指使船舶能够正常运转,具有航海安全能力,能够适合接受和保管货物。定期租船的特点是:船舶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在租船合同中不规定航线和装卸港,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船东负责船舶的维护、修理和机器设备正常运转;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在租船合同中不规定装卸率和滞期费及速遣费;船东和租船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 party)为准。
  3.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又称“净船期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
  这种租船方式往往是卖船的先兆。光船租赁方式实际上属于财产租赁。光船租船是通过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订立光船租船合同,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船舶所有人仍然保留船舶的所有权。所以说,光船租船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海上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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