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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讲义:无形资产评估(5)
发布时间:2011/7/30 20:19:0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2.差额法:(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
  采用无形资产和其他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来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
  无形资产带来超额收益 = 净利润 - 净资产总额 × 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注意】
  注意按照上面公式计算出的超额收益可能是多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如果需要进一步计算某种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则还需要做进一步的修改。
  3.分成率法
  无形资产收益额=销售收入(利润)×销售收入(利润)分成率(1-所得税税率)
  由于销售收入与销售利润有内在的联系,可以根据销售利润分成率推算出销售收入分成率,反之亦然。
  因为:收益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分成率×(1-所得税税率)
  =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分成率×(1-所得税税率)
  所以
  销售收入分成率 = 销售利润分成率 × 销售利润率
  销售利润分成率 = 销售收入分成率 ÷ 销售利润率
  注意:
  (1)这里的利润分成的基础是利润总额,即是针对利润总额的分成额。
  (2)实际操作过程中以销售收入分成率替代利润分成率,相应的分成基础也就由利润变成销售收入了。
  (3)尽管销售收入分成率和利润分成率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并可以通过数学关系进行互换,但销售收入分成率合理性的基础仍然是利润分成率,这是必须明确的。
  4.要素贡献法。
  根据无形资产构成生产经营的要素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从正常利润中粗略估计出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
  我国理论界通常采用三分法:即考虑资本、技术、管理三大要素的贡献。
  该方法只能够粗略的估计无形资产的收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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