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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知识测试及解析(20)
发布时间:2011/6/25 17:33:1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大型企业运输队司机李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原料。由于中午饮酒加上没有休息,李某非常困倦,结果在乙车间内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在车间内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交通肇事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
  d.玩忽职守罪   答案:b
  解析: 题中甲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有工厂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下列情形,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的有:(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2万元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
  b.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5千元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后1个月未归还
  c.某国有公司经理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8千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来  d.某国有事业单位主任丁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数额较大
  解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未还的,都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虽然没有要求 数额较大,但是如果挪用数额教小,情节轻微,则不宜作犯罪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题中,b选项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d选项应以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正确答案为ac。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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