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章节精讲八(14)
发布时间:2011/6/17 20:13: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掌握)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以总结为:招标人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编制标底;投标人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定额计算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所以其编制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
目清单。它是由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技术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对象是拟建工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作到四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1)项目编码。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九位为全国统一编码,后三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由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项目编码结构如下(以建筑工程为例):
(2)项目名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设置,原则上按形成的工程实体设置,实体是由多个项目综合而成的,在清单编制中项目名称的设置,可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殊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命名。
(3)计量单位。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各项目规定的单位确定。
(4)工程数量。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给定的规则计算。
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3.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
(1)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项目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具体内容。
在工程招标时,工程量由招标人估算后提出。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计算,单价按承包人中标时的报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