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资格审核点办理手续。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和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于2011年9月24日至25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名称
考试名称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外销员从业资格 |
9月24日 |
8:30-11:30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9月24日 |
14:00-17:00 |
外经贸外语笔试 | |
9月25日 |
8:30开始(一天考完) |
外经贸外语口试 | |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
9月24日 |
8:30-11:30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9月24日 |
14:00-17:00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1、《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
2、《外经贸外语笔试》科目为主观题,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
3、《外经贸外语口试》科目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每名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每人考试具体时间及办法,请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三)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除《外经贸外语口试》外,其它考试科目均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且2011年度报考资格不变的人员,或2008年以后(含2008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且2011年度报考资格不变的人员;其他人员及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2日至2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2日至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本人报考级别分别进入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均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6月13日至14日到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地址: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505室;联系电话:84631534)进行资格审核。
其中,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6月21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9月20日至2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资格审核的同时可办理考试大纲征订事宜。
(二)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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