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在国际间的转移过程,即资本跨越国界,到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生产方面或金融方面的投资或投机活动,一方面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也滋生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一、国际资本流动的含义
国际资本流动(intenational capital movements)是指资本基于经济或政治目的的需要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企业或个人)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企业或个人)的流出和流入,即资本在国际范围内的转移。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资本流动状况,集中反映在该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资本与金融账户上。从资本流动与生产、交换的关系看,国际资本流动,一方面包含着与实际生产、交换发生直接联系的流动,如在异国进行的投资兴业等直接投资活动,另一方面也包含着与实际生产、交换没有直接联系的流动,如国际金融市场上所进行的证券买卖及资金借贷活动等。这里所讲的资本一般是指货币或现金资本,不包括纯属贸易往来的商品或实物资本,但包括与投资活动相联系的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如以设备技术进行直接投资等。
二、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区域化、一体化发展,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更趋扩大。发达国家不仅是国际资本的最大提供者,同时也是最大需求者。发展中国家出于发展各自国内经济的需要,纷纷放松资本管制,为资本的大规模输出、输入创造了前提。
近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证券化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的结构发生变化。最近20年中,以国际债券和股票发行为主的直接融资在国际资本市场逐渐取代以银团贷款为主的中长期间接融资,进而呈现出筹资证券化的特征。20世纪70年代初,银团贷款在国际资本市场的交易中几乎占到60%~70%。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证券融资规模超过了国际银行间的信贷规模,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个转折。目前,证券化筹资在中长期资金国际借贷中的角色明显加强。
2.发展中国家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场所。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出现了资本项目开放的浪潮。这次开放不同于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资本管制的放松。首先,放松管制的范围扩大了。20世纪60、70年代资本管制的放松主要是放松对资本流入,特别是对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的管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不仅对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更加放松,而且对证券资本流入及资本流出也放松管制。其次,20世纪90年代实施资本项目开放的发展中国家不断增多,其中包括东欧国家和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国家不仅国际贸易与世界贸易体系相隔离,而且也基本隔绝于世界金融体系。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艰难历程。大多数东欧及波罗的海国家,在其转轨的初始阶段即走向经常账户可兑换,有些国家,如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及立陶宛实际上建立的是完全可兑换货币,没有资本管制。而俄罗斯和其他前苏联国家,由于在苏联解体后维持卢布区的尝试未能成功而遇到了严重的支付问题。从1994年初起,随着新货币的引入,这些国家很快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款,同时也放开对资本流入的限制。那些已经成为经合组织的国家——捷克、匈牙利和波兰——已经采取措施放松资本流动限制,包括对资本流入购买房地产和资本流出进行长期证券投资的限制等。
3.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力。在主要工业化国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超过其GDP,而在20世纪80年代初,没有一个国家的机构金融资产超过其GDP。据统计,到1999年1月底,纽约证券交易所市价总值达10.5万亿美元,纳斯达克的市价总值达3万亿美元,而同期美国的GDP仅为8万亿美元。机构投资者中发展较快的是对冲基金。据总部设在波士顿的一家咨询调查公司公布的报告,1990年对冲基金有1500家,资本总额不过500亿美元,而1998年,对冲基金约有4200家,资本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其中,在美国注册的约占51%,管理的资产占对冲基金管理总资产的29%。很多对冲基金是在离岸市场注册,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便是注册于加勒比海的荷属安得列斯群岛。对冲基金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冲基金多为私募,因而与互助基金及养老基金相比,受到的监管较少,无需向公募基金那样,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二是对冲基金属于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界的投资基金,它们既从事普通的证券投资业务,也涉及现代商品和金融期货投机;既在房地产领域投资,也在各个地区进行套汇和套利交易。三是大量运用投资杠杆。对冲基金的常见做法是,以现有资本或证券资产作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用贷款购买新的证券资产,再用新增证券资产作抵押获取新贷款。由于杠杆效应,对冲基金的收益和风险都急剧放大。凭借对冲基金的资金实力及经营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它们对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的冲击力是相当大的。
4.资本流动的规模巨大,相当一部分已经脱离于实物经济基础。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一方面表现为金融资本的增长大大快于世界贸易的增长,且不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另一方面还表现为在一些经济与贸易并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产生了一大批在国际资本流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离岸金融中心。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98年,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总额分别为5.5万亿美元和1.3万亿美元,对应于实物和服务贸易的外汇交易仅占全球外汇市场总交易额的1%~2%。此外,表4-1中数据表明,2002年直接投资流入量、国际证券发行量和国际辛迪加贷款分别是1993年的2.77倍、5.65倍、4.65倍
表4-1 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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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1993 1995 1999 2000 2001 2002
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 2220 3150 8650 12710 7350 6510
外国直接投资存量 21350 28660 47720 59760 68460 74970
国际债务凭证发行量 1975 2329 11037 10851 14268 10134
未清偿国际债务凭证 20270 25520 49995 58754 71128 87664
国际债权凭证发行量 — — 2154 3176 1476 1037
国际辛迪加贷款 2794 7033 10258 14649 13888 1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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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
在实际中,资本流动常常有不同的表现类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国际资本流动通常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按资本流动的期限或投资者的目的划分
按资本流动的期限或投资者的目的划分,国际资本流动可划分为长期资本流动与短期资本流动。
1.长期资本流动。长期资本流动主要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或者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它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银行信贷等形式。
长期资本与短期资本的划分,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照期限的长短划分。通常把借贷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称为短期资本,一年以上的则称为长期资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很长时间均按期限来划分长短期资本,直到199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出版。现已取消长、短期资本的划分。二是依据投资者的目的来划分。美国着名经济学家金德伯格主张这种划分。早在20世纪30年代,金德伯格就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作了研究。他认为,国际短期资本流动是这样一种国际间流动的资本,它的投资者的意图是在短期内改变或扭转资本移动的方向。有时,有的投资者对于究竟应该在国外投资多久并不清楚,他们必须根据将来的情况才能决定是否要改变或扭转资本移动的方向。金德伯格认为,这种资本流动也属于短期资本。
2.短期资本。短期资本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或1年以内的资本流动。它的形式多种多样,十分复杂。除了包括现金和银行活期存款外,均以货币市场各种证券和票据等信用工具的形式进行流通。由于短期资本中的现金和活期存款属于狭义货币范畴,而定期存款、商业票据和国库券等属于近似货币,因此短期资本流动既受各国货币政策的直接影响,也反过来影响各国货币政策、措施的执行。有时还会冲击一国的金融市场,导致金融危机。
(二)按资本的流入方向划分
按资本的流入方向划分,国际资本流动可分为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
1.资本流入。资本流入是指资本从国外流入国内。它意味着本国对外国的负债增加(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增加),或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减少。
外国资本流入除外国直接投资外,还包括证券投资,银行贷款等。后两种具备外国直接投资所不具备的优点。首先,贷款对债务人来讲,在资金使用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比较灵活。因此与外国直接投资相比,国际银行贷款更可以用于主动调整国家产业结构,把资金投向国家急需发展的基础产业。第二,有利于区域投资政策的贯彻和实施。由于资本的趋利性,直接投资更容易被发达地区相对优越的投资环境所吸引,很少进入不发达地区,从而拉大了发展中国家地区差异。通过贷款,债务人可以较自主地将所筹资金投向不发达地区的开发项目中。证券投资的流入有利于发展中国家长期资金的筹集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然而,包括外国银行贷款和外国证券投资在内的资本流入,是一把双轫剑,它既能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也可能给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金融危机,无论是债务危机、墨西哥危机还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危机前夕,危机国家都经历了大规模的资本流入。
2.资本流出。资本流出是指资本从国内流到国外。它意味着本国在国外资产的增加(外国对本国负债的增加),或本国对外国负债的减少。
资本流出,主要是资金供应者出于本国资本过剩、追求最大利润、分散投资风险以及逃避各种管制等因素的考虑。
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是不同当事人站在不同的角度观察相同的一个事物而已。对于相对的两个国家而言,一方的资本输入就表现为另一方的资本输出。
(三)按具体表现类型划分
按具体表现类型划分,国际资本流动可划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一国企业或个人对另一国企业等机构进行的投资,直接投资可以取得对方或东道国厂矿、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管理或控制权。直接投资主要有三种类型:(1)创办新企业,如在国外设立子公司、附属机构,或与东道国设立合资企业。(2)收购国外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以上。有的国家规定,拥有外国企业股权达到10%以上就属于直接投资。(3)利润再投资。投资者在国外企业投资所获利润并不汇回国内,而是用作对该企业进行再投资。这种投资并不引起一国资本的实际流入和流出。 [NextPage]
2.证券投资。证券投资也称间接投资,是指在国际债券市场购买中长期债券或在股票市场购买外国企业股票的投资。
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的区别在于证券投资者对于投资对象企业并无实际控制和管理权,只能收取债权的利息和股票的红利,而直接投资则由足够的股权来管理经营投资对象企业,并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享受企业的经营利润。此外,有些证券投资者购买证券的目的并不在于收取利息和红利,而是企图从有价证券的买卖差价中获得利润。
3.其他投资。其他投资主要是指国际贷款。它通常表现为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银行贷款和出口信贷等等。
政府贷款是政府间的贷款,有援助性质。一般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贷款,而且大多数是双边贷款,也有的是政府机构与民间机构共同提供的混合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利率优惠,期限也相对较长,但有一定的条件。国际银行贷款不限定用途,而且贷款资金的数额也不受限制。但国际银行贷款的成本较高,因为国际银行贷款除了按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外,还要求借款人承担有关的杂项费用。
出口信贷是与国际贸易直接相关的中长期信贷,它是商业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提供的贷款,其目地是为了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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