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固原市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将成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将与"文明单位"考评挂钩。4月7日,记者从固原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从即日起,固原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如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抄告所在单位及当地文明办。
据固原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姚文贵介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指驾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车时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的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每月定期抄告1次,由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在一个年度内被抄告人次累计占机关、单位总人数10%以上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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