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1988年,我国开始实行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颁发房地产估价员证。1993、1994年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组织认定了两批共346名房地产估价师。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成为一项法定制度。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到2002年年底,已举办了六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2万多人,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达10万人。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已基本形成。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1、考试组织与考试内容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由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理论和估价实务两部分。考试科目与内容为: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及《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管理制度与法规,其中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此外,还包括房地产估价人员应当掌握的经济、金融、保险、证券、统计、财务、建筑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要包括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市场分析、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知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要包括房地产估价的基本理论、房地产估价中应用的基本方法及其具体应用。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要包括不同类型房地产估价的特点与估价基本技术路线,通过对不同类型房地产估价案例的分析,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报考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学历证明;
(3)实践经历证明。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人事部联合公告合格人员名单。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例题: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 )的制度。
a、统一组织
b、统一大纲
c、统一命题
d、统一考试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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