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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申论大纲中“语种” 的内涵
发布时间:2011/3/10 21:10:2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2010年国考大纲中在涉及文字表达能力时出现“语种”一词,其中对于参加省部级考生的要求是:“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对于地市级考生的要求是:“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而关于“语种”一词的内涵,尤其是对于考生的应试意义,众说纷纭。

  其实,我们参照这两年申论国考与地方考试的真题,关于“语种”的确切含义是不难得出的。

  首先观其第一层面的含义,就是其字面意义,语种即语言的种类。对于考生,“指定的语种”是什么呢?肯定不是日语、英语,而应当是汉语。关于这一点,2010年广东省考大纲中的要求是再明确不过了:“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中文普通话),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另外,2010年浙江省考申论的申论注意事项中写道:“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用其他语言作答不得分;作答时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铅笔作答不得分。”

  在国考要求与省考要求互动的大背景下,广东与浙江省考中有关语种的要求无疑是对国考申论大纲中语种的变相阐释。而这种阐释对于考生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一是必须用汉语作答,二是必须用现代汉语作答。以上主要是根据阅卷实践,针对考生中两种不良倾向提出的:一是部分考生受英语学习影响,喜欢在申论答题中用英文标点;二是部分考生受中学应试作文影响,滥用文言词句倾向明显,文白夹杂。而这些不良表现,在申论答题中都是不允许出现的。

  其次看其第二层面的含义,就是深层要求。此时,需要将语种拆分开阐释,即“语体”和“文种”、“文类”。先说语体,语体有书面语体和口语体之分。对于考生,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申论答题当用书面语作答。这就要求考生的语言简明、规范,而不能泛泛而谈。

  再说文种,这主要是针对申论答题中文章写作的要求而言的。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论大作文,其文类当属于议论文。至于是写政论文,还是策论文,当根据考试要求与考生个人的特点决定。而对于一些实用文的写作,就要根据不同的文种决定写作的内容了。因为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格式。譬如法定公文中的报告与请示,就有各自的要求。同样,事务文书的简报或讲话稿的写作也不能混同。这就要求考生在应试前掌握常用的实用文体写作,从其格式要求上寻求突破。

  当然,不同的文种有时也涉及语体的要求。例如,请示与简报这两个文种侧重书面语体,而讲话稿、公开信或宣传纲要等要侧重口语体。2011国考地市级申论考题第二题是这样的:“以县教育局的名义草拟《给各村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其中要求有:“用语得体,通俗易懂。”显然,这里的“通俗易懂要求”是要用规范口语来表达的。

  以上即是对国考申论大纲中“语种”一词的理解,希望能对参加公考申论的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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