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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辅导(37)
发布时间:2011/1/4 20:25:2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国债的偿还方式(掌握)
  (一)分期逐步偿还法——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按照相同的比例偿还。
  (二)抽签轮次偿还法——对中签的债券持有人来说是一次还本付息。
  (三)到期一次偿还法
  (四)市场购销偿还法
  (五)以新替旧偿还法
  二、国债的付息方式
  (一)按期分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
  (二)到期一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短或超过一定期限后可随时兑现的债券。
  三、偿债的资金来源(掌握)
  1.设立偿债基金——也称为“减债基金”。从历史经验看,设立偿债资金弊多利少
  2.依靠财政盈余——依靠财政结余作为偿债来源的方法实属理论上的假设。
  3.编制预算列支——表面看似稳妥,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问题。“偿债支出”科目可能有名无实。
  4.举借新债——既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有实践上的必然性。
  【例1?多选题】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
  A.偿债基金  B.财政盈余  C.预算列支
  D.举借新债  E.增加税收
  [911100214]
  【答案】ABCD
  【例2?单选题】从一般情况看,实属理论假设的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是( )
  A.偿债基金  B.财政盈余  C.预算列支  D.举借新债
  [911100215]
  【答案】B
  【例3?单选题】在各种偿债资金来源中,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
  A.设立偿债基金  B.依靠财政盈余
  C.通过预算列支  D.举借新债
  [911100216]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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