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汇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三种基本方法在应收账款中的应用
(1)远期合同法
远期合同法是借助于远期合同,创造与外币流入相对应的外币流出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一家英国公司向美国出口一笔价款为1000万美元的商品,3个月后收款。为了防止美元贬值,该公司同银行做了一笔远期外汇交易,卖出远期美元。银行报出的英镑对美元的汇率如下:
美元: 即期汇率 1.5234/41
3个月远期价差 120/124
由于三个月远期价差是前小后大,故采取加法,即三个月远期汇率为1.5354/65。这笔交易对银行来说,就是用英镑买入美元,银行本着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原则,所以使用的3个月远期汇率应是1英镑买进1.5365美元,而不是1英镑买进1.5354美元,
三个月后出口商用收回的1000万美元可换回:1000万÷1.5365美元/英镑=6,508,298英镑,有效防止了美元可能出现的贬值而导致英镑收入的下降。
(2)BSI法
BSI法,即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Borrow-Spot-Invest),指在存在外汇应收账款的情况下,借入与应收外汇相同数额的外币,再将这笔外币卖给银行换回本币,进行投资,从而既消除了外汇的时间风险,又消除了价值风险的一种方法。
BSI法(Borrow Spot Investment)即借款——即期外汇交易——投资法,指有关经济主体通过借款、即期外汇交易和投资的程序,争取消除外汇风险的风险管理办法。在有应收账款的情况下,为防止应收外币的汇价波动,首先借入与应收外汇相同数额的外币,将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转变到现在办汇日(Spot Date)。借款后时间风险消除,但货币风险仍然存在,此风险则可通过即期合同法予以消除。即将借入外币,卖给银行换回本币,外币与本币价值波动风险不复存在,消除风险虽有一定费用支出,但若将借外币后通过即期外汇交易卖得的本币存入银行或投资,可以其赚得的投资收入,抵冲一部分采取防险措施的费用支出。
(3)LSI法
对于有应收账款的出口商或债权人来说,LSI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征得交易对方的同意,请其提前支付款项,并给予一定的折扣;再通过即期外汇交易,将收回的外汇款项兑换成本币;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息以补偿折扣,将换回的本币在货币市场上投资生息。
2、三种基本方法在应付外汇账款中的运用
(1)远期合同法
远期合同法是借助于远期合同,创造与外币流出相对应的外币流入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
(2)BSI法
BSI法在应付账款中的运用是指,在存在外汇应付账款的情况下,借入与应付外汇相同数额的本币,再将这笔本币卖给银行换回外币,进行投资,从而既消除了外汇的时间风险,又消除了货币风险的一种方法。
BSI法不仅可以为外币债权人作为外汇风险管理工具,而且可以被外币债务人作为避险手段。现假定德国某公司有1000万日元的应付账款,计划的支付期限为6个月后。如果在半年内日元汇率上升,该公司便会蒙受风险损失。在外汇风险管理中,它可先借入一笔相当于1000万日元的马克,通过即期外汇交易把马克换成1000万日元,然后用这笔日元进行国际投资。在半年之后,它用收回的日元投资支付1000万日元应付账款。如果日元投资利息不足以偿付马克借款利息,则其差额是它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代价。如果日元投资利息高于马克借款利息,则该公司不仅避免了外汇风险,而且获得了一定的利息差额收入。
(3)LSI法
对于有应付账款的进口商或债务人来说,LSI也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征得对方同意提前付汇,并借入一笔本币资金;再通过即期外汇交易,将其换成所需外汇;将所得外汇提前支付给对方。这个过程与前者有所不同,是借款(Borrow)—即期外汇交易(Spot)—提前付汇(Lead),应简化为BSL,但仍有人按照惯例称其为LSI。
例:
2000年1月1日,香港地区某跨国公司预料在2000年12月31日将收到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的汇款A$1,000,000.2000年1月1日,A国外汇牌价为:即期汇率HK$1=A$5,一年的远期汇率为(2000年12月31日)HK$1=A$6.该公司预测2000年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将为HK$1=A$5.5.假定A国的借款利率为年率15%,在香港的投资利润率为年率10%,香港的所得税率为18%.香港某跨国公司应在远期合同法,BSI法,接受风险三种方案中选择哪一种来回避风险?( 2000年12月31日实际汇率与A公司预测一致)
解析:
(1)采用远期合同法,即签订一个卖出A$1,000,000的1年期的远期外汇买卖合同,2000年12月31日的收入为1,000,000/6= HK$166,666.67
(2)利用BSI法,即于2000年1月1日向A国的银行借A$1,000,000,以当天的汇率换成港币,可以收到1,000,000/5= HK$200,000.将这笔港元投资一年可获得利润收入为200,000×10%×(1-18%)= HK$16,400.在A国借款应付利息合港元金额为1,000,000×15%/5.5= HK$27,272.727. 2000年12月31日的净收入为200,000+16,400-27,272.727= HK$189,127.273
(3)接受风险(不采取任何措施), 2000年12月31日的收入为1,000,000/5.5= HK$181,818.18.
所以,BSI法为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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