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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员综合业务辅导:经销与代理(2)
发布时间:2011/12/10 17:47:1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二节 寄售
  一、寄售的含义
  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是卖方、或者是货主)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中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二、寄售的性质
  寄售人和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寄售协议属于信托合同性质。
  三、寄售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代销人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代为处置货物,在货物售出前所有权仍属寄售人。
  2.寄售是先发货后成交。
  寄售是由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寄售地,然后再寻找买主,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
  3.寄售方式下,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四、寄售方式的利弊:
  优点:
  1.采用寄售方式可以在当地市场出口现货,有利于卖方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掌握销售时机。
  2.有利于开拓新市场,推销新产品。
  3. 有利于调动那些有销售渠道、资信好但资金不足的代销商的积极性;
  缺点:
  对于寄售人来说,其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高,资金积压时间过长,收汇较慢,不利于资金周转,如果代销商资信不好,还有可能造成货、款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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