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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外销员复习资料:贸易条约
发布时间:2011/12/1 18:01:2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1、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它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一项重要和常用条款。
  2、最惠国待遇的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
  3、最惠国待遇的种类:
  ①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欧洲式的待遇条款)
  ②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美洲式的待遇条款)
  现在的国际条约与协定一般都采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也就是欧洲式的待遇条款。
  4、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在贸易条约和协定中,通常会对最惠国待遇的范围加以列举。
  例:
  下面哪一项属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例外( C )
  A.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和其他各种捐税
  B.有关商品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C.关税同盟
  (二)、国民待遇条款
  1、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2、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权利。
  3、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规定:
  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
  例:
  贸易条约和协定中通常适用的法律待遇条款是( CE )
  A.授权条款
  B.选择性保障条款
  C.国民待遇条款
  D.普惠制待遇条款
  E.最惠国待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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