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正文
深圳市2015年12月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1/11/20 6:43:4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报考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特别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2、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或在职学历者不能报考。

  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以外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