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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辅导:证券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3 18:59:2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证券和证券法律概述
  ㈠.证券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是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即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
  2.种类:广义上讲,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货物证券。我国仅指资本证券,即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及其他证券
  ㈡.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4.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的主体
  ㈠.投资人
  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㈡.证券公司
  1.分类:综合类(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和经纪类(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2.设立条件:综合类和经纪类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5亿元和5000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交易场所和交易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管理:包括人事、风险及业务等的管理
  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证券的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2.结算风险基金:用于防范风险,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以从收入和收益中提取,也可以按业务量的比例缴纳
  ㈣.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业务人员必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证券交易场所:集中竞价、不以营利为目的;积累归会员所有;可以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从交易费用、会员费和席位费中提取风险基金
  二、证券发行制度
  ㈠.证券发行概述
  1.证券发行:通过证券发行而建立起来的市场称为证券发行市场,又叫一级市场,它一般由发行人、承销机构和投资人构成
  2.公开发行新股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家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㈡.股票的发行
  1.分类:设立发行(设立新公司而首次发行股票)和增资发行(为扩大已有的公司规模而发行新股)
  2.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㈢.债券的发行
  1.分类:分为政府债券的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发行
  2.发行条件: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企业财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所筹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证券上市
  ㈠.股票上市应在5日内公布的文件:
  上市报告书,申请的上市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后一次招股说明书
  ㈡.债券的上市
  1.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在一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债券上市5日前应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五、证券交易
  ㈠.证券发行概述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分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和非集中竞价交易
  ㈡.禁止的交易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内幕交易行为
  2.操作证券市场的行为
  3.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
  4.欺诈客户行为
  六、上市公司收购
  ㈠.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意义
  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兼并目的的行为。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两种
  ㈡.主要具体制度
  1.持股披露规则
  2.要约收购信息披露制度
  3收购要约
  4.被收购公司股东的公平待遇
  七、证券监管制度
  ㈠.政府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㈡.证券业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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