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房地产估价师 >> 正文
2015年房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及例题解析20
发布时间:2010/9/11 13:23:3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求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分层平面图。
  例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 )方能预售商品房。
  A.《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B.《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C.《商品房经营许可证》
  D.《商品房买卖许可证》
  答案:B
  解析: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掌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向社会预售其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例题: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A.10
  B.20
  C.30
  D.60
  答案:C
  解析: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