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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产估价师经营管理考试冲刺辅导五
发布时间:2010/8/22 13:46:1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房地产核发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30日内给予答复,同意的核发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预售时包括中介人(经纪人),向预购人出示这一证明。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的规则
  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
  199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仅占12.5%,其他资金则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因此,加强房地产开发类资金管理,就成为市场经济条什下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确保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作出了相应的管理规定。2003年6月,中央银行发布了121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同年8月国务院18号令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金融市场。
  (1)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向为社会提供房地产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生产周转的流动资金贷款。凡经有权机关批准经营城镇土地开发及商品房建设的企业,拥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上级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了法人资格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均可向银行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这种贷款为短期贷款。中华考试论坛
  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垫付城市综合开发、商品房开发、土地开发以及旧城改造等项目所需的生产性流动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周转资金不足的部分,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屑于垫支性的生产资金,一般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开发前期所需占用的资金,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等;
  2)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所占用的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偿费和道路、供水、供气、供电、排水、通讯、照明等建没资金;
  3)建筑安装工程所需占用的资金;
  4)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资金,包括各种生活小区、公共设施,直接摊入商品房价格中的配套工程等。
  (2)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是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放的贷款。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期长,相应需用资金时间也长,因此这类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用于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安装以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单位住房贷款包括单位购建房贷款、房管单位贷款、合作建房贷款、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其他住房开发贷款等。
  1)单位购建房贷款是为实施房改的企事业单位建造住房提供的贷款。贷款主要解决单位资金的不足。这部分贷款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性贷款,管理应当从严。贷款期限一般超过三年。
  2)房管单位贷款是为房管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进行正常生产或经营所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主要用于房管部门所属单位进行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
  3)合作建房贷款是为企事业单位(包括住房合作社)和职工共同集资合作建造住房提供的贷款。贷款用于解决各种形式集资建房和住房合作社建房资金的不足。合作建房贷款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个人购建房贷款,由单位或合作社统借统还。这部分贷款属消费性贷款,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可比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另一部分属于单位或合作社出资部分不足而发生的贷款,由单位或合作社归还。这部分贷款与单位购建房贷款一样,属固定资产投资性贷款,可比照单位购建房贷款进行管理。合作建房贷款应实行先集资后贷款,并应在办妥各项建房手续后再发放贷款。
  4)商品住房开发贷款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房所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于补充商品住房开发所需周转资金的不足,属流动资金类贷款。
  5)其他住房开发贷款是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提供的贷款。贷款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应从严控制,在确有还款保证的前提下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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