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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销员辅导:商品的检验等资料详解(二)
发布时间:2010/6/5 15:57:5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二、索赔
  在实际业务中,索赔通常发生在交货期、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与买卖合同规定不符等违约情况中致使买方索赔,有时也会发生买方不接货或不按时接货,不开证或不按时开证、无理拒付货款等违约情况,导致卖方向买方提出索赔。
  1.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而订立的,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等。有的合同还规定索赔金额和索赔方法。
  (1)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时必须具备的证明文件以及出证的机构。
  (2)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索赔期限有约定的与法定的之分。
  2.罚金条款(Penalty)
  罚金条款亦称违约金条款,主要规定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罚金条款一般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迟延履约,如卖方延期交货、买方延期接货或延迟开立信用证等违约行为。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违约时间的长短,并规定罚金的最高限额。

  三、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
  1.不可抗力的范围
  一般有概括式、列举式和综合式三种规定方法。目前,在我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一般都采用综合式。
  2.不可抗力的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例:(2004年试题)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中的一方若遇到不可抗力事故,就可解除合同。(错)
  3.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能按规定履约要取得免责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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