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6/22 10:06:1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公共管理硕士(MPA)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3.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打印《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格审查表(样表无需单位盖章)和符合其报考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和信息确认。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站请于2010年6月30日后登陆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进行查询,或报名前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考生既可选择在我校报名、考试,也可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复试(或二阶段考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五、录取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六、相关费用
报名费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具体见现场确认时通知。
培养费用:公共管理硕士(MPA)每人每学年9000元。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实行学分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
2.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221008)
联系电话:0516-83885834 传 真:0516-83885057
网址:http://yjsb.cumt.edu.cn 学位工作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