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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6/22 10:04: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为55名。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与费用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须于2010年7月上、中旬登录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网站(网址:http://jxbm.ncu.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2010年7月中旬到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接受我校的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日期内(与现场确认时间相同),将现场确认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交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由我校留存备查。
  四、考试科目与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2010年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①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②教育经济与高校管理研究;③政府经济学研究;④公共政策研究;⑤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⑥政府财税管理与金融体制研究;⑦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管理研究。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我校MPA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5至3年。授课方式有二种:
  1、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2、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习、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4]488号文,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黄老师、涂老师
  电话:0791-8318041、8325990
  地址:江西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编:33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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