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2001年丧偶后,与23岁的儿子乙一起经营一家烤鸭店,资产达10万元。2002年甲经人介绍与离婚妇女丙结婚,丙带来10岁女孩丁与甲乙共同生活。烤鸭店仍由甲乙经营,丙从事家务。2003年因乙结婚急需资金,甲乙商量欲将烤鸭店赚的钱(烤鸭店现有资产已达22万)购买商品房,遭到丙的反对。故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丙离婚。双方对烤鸭店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烤鸭店现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丙分割;
B.烤鸭店原有资产属于甲乙共有;甲丙结婚后的资产增值部分由甲乙丙共有;
C.甲丁之间已形成继父女关系,甲丙离婚后甲仍负抚养义务;
D.甲丁之间关系随甲丙离婚而解除,甲不负继续抚养丁的义务
答案:BD
解析:因为甲丙结婚时烤鸭店已有10万元的资产,该部分资产不因甲丙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增值部分,因为甲乙是主要经营,丙对该部分增值付出了劳动,故增值部分有其份额;甲丁之间是一种继父女关系,这种关系随甲丙的婚姻关系解除而自然解除,甲不负抚养丁的义务。
王某有王一、王二、王三、王四共四个儿子,下列哪些丧失了继承权?( )
A.王一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王某,曾将王某打成脑震荡;
B.王二故意杀害王某;
C.王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王四;
D.王四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
答案:ABC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ABC正确,D的错误在于如何理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因此D项不准确。
甲2001年丧偶后,与23岁的儿子乙一起经营一家烤鸭店,资产达10万元。2002年甲经人介绍与离婚妇女丙结婚,丙带来10岁女孩丁与甲乙共同生活。烤鸭店仍由甲乙经营,丙从事家务。2003年因乙结婚急需资金,甲乙商量欲将烤鸭店赚的钱(烤鸭店现有资产已达22万)购买商品房,遭到丙的反对。故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丙离婚。双方对烤鸭店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烤鸭店现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丙分割;
B.烤鸭店原有资产属于甲乙共有;甲丙结婚后的资产增值部分由甲乙丙共有;
C.甲丁之间已形成继父女关系,甲丙离婚后甲仍负抚养义务;
D.甲丁之间关系随甲丙离婚而解除,甲不负继续抚养丁的义务
答案:BD
解析:因为甲丙结婚时烤鸭店已有10万元的资产,该部分资产不因甲丙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增值部分,因为甲乙是主要经营,丙对该部分增值付出了劳动,故增值部分有其份额;甲丁之间是一种继父女关系,这种关系随甲丙的婚姻关系解除而自然解除,甲不负抚养丁的义务。
下列哪些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而无效?( )
A.赵某在执行有期徒刑期间立下口头遗嘱,内容由三个服刑犯人证明;
B.钱某有二子一女,其立的遗嘱由大儿子代书,钱妻作为见证人;
C.孙某在医院病房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孙子和同室一名精神病人在场;
D.李某外出旅游时发生意外,用MP3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察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见证人。上述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根据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故A符合要求,有效,其余均为无效。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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