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借款十万元,丙又欠乙款项十万元,经过协商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B.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答案:AB
解析:《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AB正确,D项不准确。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合同解除的有( )
A. 甲乙公司签订的12月22日履行的圣诞礼品买卖合同,乙公司12月26日才送货;
B.甲购买三批交货的瓷器,其中一批货损,其余两批尚可以用
C.乙购买防水泳镜,而卖方给予其普通泳镜,致使其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D.丙迟延交付,并且被买方催告后仍然不交货
答案:A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合同须登记才生效的有( )
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B.专利权转让合同
C.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D.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察登记生效的合同。在司考范围内法律明文规定的登记才生效的合同除上述两种,还有:法定登记抵押合同;(担保法41条);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10条、实施细则14条)、 合营合同(合资经营企业法3条)、合作合同(合作经营企业法5条)、转让注册商标合同(商标法39条)。CD也需登记,但登记属于备案性质。
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的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该法第342条又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照上述法条,可知B、C、D正确,A项错误。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项虽有卖方“代办托运”,即风险从货交第一承运人起转移,但还要更加注意“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这几个字。根据《合同法》第145条规定,代办托运的风险由货交第一承运人转移,它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在本选项中,交付地点明确,所以不能适用第145条的规定,应按《合同法》第141条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因为出卖人还没有在约定地点交付,所以风险还由卖方负担。《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在买卖合同中即买方,故排除B项。《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选C项。《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排除D项。
2003年10月1日,甲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10月2日,甲向乙交付电脑10台,乙先付定金1万元,双方约定在乙交完全款之前,电脑所有权归甲所有。11月15日,乙交完全款。在此期间,乙将10台电脑交丙使用,共获租金5000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将这5000元交给自己,乙拒绝,双方遂发生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笔租金应归甲所有
B.该笔租金应由甲乙平分
C.设甲在11月30日才向乙交付10台电脑,从11月15日至30日,甲将这10台电脑租给丙,获租金3000元,该租金应归甲所有
D.该笔租金应由乙所有
答案:CD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电脑10月2日交付,故租金归甲所有。对于C选项,在11月15日乙付完全款后,电脑所有权虽然发生转移,但是电脑没有交付,由此获得的利益应当由出卖方获取。
|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