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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练习题(5)
发布时间:2010/6/18 17:34:1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追索权行使须满足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实质要件就是行使追索权的原因。《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因此,A、C当选。《票据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票据法》第94条第1款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因此,B、D当选。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本题中,甲虽然从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但是对于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B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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